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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追债公司:没有借条的钱怎么办

没有借条的钱怎么办

一、没有借条的钱怎么办

在没有书面借款协议的情况下,当事人可透过其它能够证明借贷事项确实存在的证据进行举证。此类证据可能包含当事人对事件经过的阐述、证人所作的证言、银行资金往来记录、录音录像资料、短信或是微信等即时通讯工具中的聊天记录等等。当事人需承担提供有效证据来证实其诉讼请求的责任。若当事人无力自行搜集相关证据,那么人民法院将依法予以调取。在此过程中,法院将对所有收集到的证据予以全方位且客观公正的审核与验证,以确认真正的金钱借贷关系是否真实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阐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没有借条的欠债还能要回来吗

在未出具书面借条的情况下,借款方仍有权索回其所借之款项。

在此过程中,债权人可根据借款协商过程中的短信往来记录、微信或其他在线聊天工具中的对话内容、电话录音资料、银行汇款凭证及证人证词等,作为追索债务的有效证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

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的明确规定,当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必须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确实存在的相关证据。

若当事人手中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并未明确记载债权人姓名,但持有上述凭证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受理。

然而,如果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身份提出有事实依据的反驳意见,且经过人民法院审查后认定原告并不具备债权人资格的,则该案将被裁定驳回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三、没有借条的诉讼时效怎么判

在没有书面借据的债务纠纷事例中,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诉讼时效通常定为三年。然而,在实践操作中有许多种情况需要考虑,这使得对诉讼时效起算点的确立变得相当复杂,我们必须要紧密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分析。一般而言,具体情况如下:如果借款人和出借人之间已经达成了还款协议并确立了还款期限,那么诉讼时效将自该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开始计算;反之,如果双方并未就还款期限做出约定,则诉讼时效应自债权人要求借款人履行还款责任的宽限期满后相应开始起算,或者自借款人明确表态其无法履行还款义务之时起算。此外,值得一提的是,诉讼时效还可能因为出现法定事由而被暂时停止或重新启动。比如,当债权人去寻求通过法律途径向借款人索取欠款、或者借款人同意履行其还款义务时,都可能导致诉讼时效的暂停或者重置。在每一个具体事例中,法院都会结合各种因素进行全面评估和考量,以便准确判定诉讼时效的截止日期。

无书面借款协议时,可通过当事人阐述、证人证言、

银行记录、录音录像、聊天记录等证据举证。当事人需承担举证责任,无力自行搜集时,法院将依法调取。法院将全面审核证据,确认借贷关系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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