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款合同的管辖法院有哪些
借款合同司法管辖权:双方约定了管辖法院,依约定;未约定,以被告住所地或合同义务履行地法院管辖。通常借款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借款合同的法律性质包括什么
借款合同是双务、要式合同。出借方要提供借款,借款人要按时还本息(有约定时)。一般需书面订立,自然人之间可自行约定。借款合同能呈现债权债务关系,出借方有债权,借款人有债务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三、借款合同的范围包括几 
借款合同常见两类:金融机构与借款人的合同,由金融机构出借,受严格监督规范;自然人之间的合同更自由灵活,常见于亲友熟人借贷。也有企业与企业间的借款合同,其法律效力要依具体情况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借款合同的管辖法院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如果合同有约定,按照约定的管辖法院;如果没有约定,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合同履行地一般为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对于民间借贷纠纷,出借人所在地也可以视为合同履行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