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条没写居住地怎么办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通常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法院审理。若被告住所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应以经常居住地为准。确定经常居住地时,可参考身份证登记信息或其他合法手段。若无法确定,可通过其他证据推断,或请求有权法院调查。必要时,依据相关法律确定审理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借条没写每月还多少钱可以起诉
在向司法机构提起诉讼时,必需遵守法定条件,其中包括明确的诉讼主张及相关事实、理由等要素。作为借贷关系存在与否的有力凭证,尽管借据中并未详细列明每月的还款数额,但只要原告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实借款行为及其具体金额的确切性,以及被告未能按照协议约定及时履行还款义务的事实,便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因此,借据中未注明每月应偿还金额这一因素,并不会对诉讼的合法性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只要原告能够满足其他所有必要的起诉条件,便有权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借条没写每月还多少钱
贷款合同务必要对借款的性质(种类)、货币单位、使用倾向、借款额度、利率设定、债务履行期间及偿还路径等关键性内容进行详尽的规范。若在借据中所呈现的内容并未明确记载每月应还款额,在实践操作过程中,作为贷款方与借款方可以针对实际还款金额和方式展开深入探讨,进而达成有效的补充协议。若双方仍旧无法就此议题达成共识,同时借款合同中的其他条款亦未能揭示还款金额及其方式,那么此问题可能需要通过磋商、调停或法律诉讼等途径加以解决。实际上,如果借款合同中对于还款金额和方式的表述并不明确,贷款方可以依据借款合同中的其他条款以及相关交易习惯,探寻合理的还款金额和方式。倘若仍无法获取确切的信息,或许法院会基于个案情况进行裁定。因此,当借据中并未明确记载每月应还款额时,贷款方与借款方可尝试就此问题达成补充协议;
如若无法达成共识,则可能需借助其他途径加以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民事诉讼的管辖地原则上是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如果被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那么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在借条纠纷案件中,如果借条上没有写明被告的居住地,那么可以依据被告的身份证件上的住所地或者通过其他方式确定其住所地。如果无法确定住所地,可以尝试通过其他证据或信息来确定被告的经常居住地。如果无法确定被告的居住地,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或者根据其他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管辖法院。